海運快遞跨境須知問答集


郵包、行李、快遞或正式報關都是貨物通過邊境的方式,而所謂的海運快遞是指透過海運方式,經由已通過海關審核的快遞業者與報關行,並且於海運快遞專區通關的貨物。主要有簡易申報與正式報關兩種方式通關。
[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3條、海運快遞貨物通關作業規定]

(1)每件毛重超過70公斤。
(2)屬管制品、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進口生鮮農漁畜產品、活動植物、保育類野生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與關稅法規定不得進口之物品。
(3)以非密閉式貨櫃裝運進口者。
[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3條]

民眾透過境外網站購物時,需先向配合的物流業者指定以海運快遞方式通關,並提供進口人及貨物資料(貨名、數量、交易價格、原產地等)與完成實名認證後,就能透過利用海運快遞方式通關。於手機下載易利委EZ WAY APP並完成實名認證程序,即可透過該APP查詢通關情況了。

海運常受天氣、洋流與港口作業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其運輸時間具有較高不確定性,若民眾真有急用,建議向國內業者購買,或以其他方式通關,較不會影響到收貨時間。 若貨物誠實申報且未涉及違法情事,快遞是將貨物逐件以輸送帶透過X光檢查方式通關,僅約5分鐘左右即可通關放行提領,較傳統通關速度快。但如果有違反規定情況發生,海關將依規定留置、處理,就「快」不起來了!

在貨櫃抵達臺灣港口卸船後,會送到指定的海運快遞專區儲存等待排定拆櫃時間。 快遞貨物從貨櫃拆出後,需經過X光檢查,必要時海關會要求報關業者開箱,經查驗無訛後,貨物即繳稅放行出倉,後續由國內物流業者配送貨物。

因為快遞簡易報關的通關作業很快,因此快遞貨物稅費會先由海運快遞業者(或報關行)在海關設立的預繳稅費保證金帳戶扣款,再依個別貨物的交易條件,由進口人或賣方支付給海運快遞業者喔!如果需要正式報關的話,就依進口人與報關業者協議的條件,去繳納相關稅費。

常見的下列情況應採正式報關:
(1)完稅價格逾新臺幣5萬元(完稅價格定義請參考<稅金與免稅規定篇>)
(2)涉及輸出入規定。但有特殊情形經海關公告者,得以簡易申報單辦 理通關。
(3)依貨物稅條例或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應課稅貨物。
※詳細規定請參考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

海關為加速通關並減少個資外洩風險,民眾可透過「易利委(EZ WAY APP)」方式,由報關業者將報關資料傳送給進口人確認貨物申報資料,並確認是否同意將該批貨物委任給特定報關行申報的機制。 我們強烈建議在網購前,要先完成APP註冊,才不會影響貨物的進口通關作業喔!

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或取得我國居留證者,先在手機將EZ WAY下載安裝後,就能依照APP畫面指示,完成註冊了!

如果進口貨物符合快遞簡易申報規定,能夠以簡易申報方式進口的話,報關行只需要當初註冊的手機門號就能夠代替身分資料完成通關了!
若民眾已於快遞簡易申報時完成實名委任,後來因故轉正式報關,可由承辦海關逕於海關系統列印電子委任資料通關,無需再檢附紙本委任資料與身分證件。
[關務署109年9月29日台關業字第1091023198號函]
但如果貨物應正式報關,還是需要簽署已列分提單號碼的個案委任書並提供附照片的身分證件,報關行才能夠幫民眾完成通關作業喔~
◎請盡量不要提供沒有填寫分提單號的委任書,以免被有心人士盜用個 資進口喔!

完成註冊後,只要報關行執行預報關動作,我們就能夠透過APP查詢報關資料了!但是,看到報關資料不代表完成通關,也不是貨物已經抵達臺灣,只是報關資訊送到海關連線收單建檔而已,如果要查詢貨物狀況,還是要請您聯繫報關行或快遞業者才能夠知道喔!

如果確認貨物是自己訂購的,我們就可以透過點擊APP的貨物資料,然後按下申報相符,就能在家等收貨了~
在少數情況下,如果貨物涉及輸出入簽審規定,可能會需要補資料,報關行會另行通知喔~

請先確認一下自己或親朋好友中,是否有用自己的名義在網路上訂貨,如果貨物確實不是自己的,就請按下申報不符—遭冒名進口申報,並依APP指示下載列印冒名聲明書,填妥後簽章、檢附本人資料寄給海關,接下來海關會展開冒名案件調查了!

簡單來說,管制物品是指依貿易或邊境管理相關主管機關法令規定,不得進口或管制輸入的物品;而有條件進口物品,通常是指涉及輸入規定,必須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才能輸入的貨品。
管制進口物品不得在海運快遞專區通關;而有條件進口物品,則需以正式報關方式通關。
[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3條及第12條、貨品輸入管理辦法、貨品輸出管理辦法、財政部101年台財關字第10100653890號令]

毒品、仿冒品、偽禁藥、醫療器材、農藥、私菸、私酒、槍砲彈藥刀械、動植物之檢疫物(如活動植物、豬肉、香腸、樹枝)及大陸管制物品(如香菇、大陸管制農漁畜產品)等,都是常見的管制進口物品。
有條件進口物品的種類就更多樣了,舉凡農漁畜產品(農委會)、動植物檢疫物品(防檢局)、應施檢驗物品(標檢局)、藥品(食藥署)、醫療器材(食藥署)、食品(食藥署)、菸酒(國庫署)、藍芽等射頻器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職業安全設備(勞動部)、環境用藥(環保署)、農藥(農委會)與貿易管制物品(國貿局)等等,建議民眾進口前,可以先洽詢報關行或上網查詢相關主管機關網站,預先申請輸入許可證,以加速通關。

一般來說,若貨物沒有違反其他法律規定,僅單純無法取得輸入許可者,通常主管機關會責令進口人限期將貨物退運出口,而貨物的儲存、運送及處理等費用,則全部由進口人負擔;如果主管機關有其他規範,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但是,若有涉及法律規範的違法輸入行為,進口人還需要負相關的刑事或行政責任。
案例1:違法輸入偽標產地的口罩時,除貨物不能進口外,因違反刑法第255條及貿易法規範,進口人需負相關刑事及行政責任。

一般貨物進口關稅(進口稅)、營業稅(消費稅)、貨物稅、菸酒稅、反傾銷稅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等,並非每一種都需要繳納,海關會視實到進口貨物稅則、價格等要件審核後,依法核定稅費。

單筆完稅價格新臺幣2,000元(含)以下,且同一納稅義務人半年度內未以該免稅規定放行逾6次者,進口人得免稅(關稅、營業稅)通關。
所稱半年度,指進口日期每年1至6月及7至12月。
※進口日期是指運輸工具抵達我國口岸之日,不是網路訂購日或其他日期喔!
[關稅法第49條、財政部106年5月26日台財關字第1061011007號令、關稅法施行細則第6條、加值型及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第2款]

簡單來說,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是貨物由輸出國銷售至中華民國實付或應付之價格,通常會包含貨價、運費、保險費及其他應加減費用。
一般而言,快遞業者及報關行會取得相關資料後,代替民眾製作成進口報單,向海關申報貨物的完稅價格。
為加速快遞通關作業,海運快遞業者應將發票黏貼於貨物上,必要時,海關仍會要求補送相關資料,以審核貨物的完稅價格。
[關稅法第29條、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0條]

關稅 = 完稅價格 x 關稅稅率(視貨物進口稅則而定)
進口貨物若涉關稅配額或特別關稅(平衡稅、反傾銷稅、報復關稅、 特別防衛措施等)之其他進口稅捐者,另依規定辦理。
※進口貨物的稅則歸列具有專業性,一般是由報關行協助歸列稅則,海 關進口稅則亦可上網查詢。
[關稅法第3、29、31~35、67~72條、海關進口稅則、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1條]

營業稅 = (關稅完稅價格 + 進口稅捐 + 貨物稅 + 菸酒稅 + 菸品健 康福利捐 ) x 營業稅徵收率(5%)
[加值型及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0條、第20條、第41條]

依據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5條及第30條規定,同批海運進口貨物若分開申報者,海關應合併計算其完稅價格課徵進口稅,其涉及申報不實者,應合併計算其漏稅額,依海關緝私條例有關規定處罰。

營業稅俗稱消費稅,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

每批貨物的交易、報關與運輸條件不同,有可能衍生不同的費用,海關僅會依稅費繳納證明上顯示之金額徵收稅費,但報關費、貨物存儲倉租及境內配送物流費等相關衍生之費用,可能分別由快遞業、報關業、倉儲業或配送業者收取(代收),建議民眾可以向境內配送業者索取費用明細資料,以減少消費糾紛。